欢迎访问玉林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
关于申请人梁楚茵与被申请人胡欣健的仲裁案件公告

胡欣健:

      本会受理了申请人梁楚茵与被申请人胡欣健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6)玉仲字第G3918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副本、玉林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及选定仲裁员意见书、当事人参加仲裁须知、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通知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根据《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本案由独任仲裁员进行审理。如你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申请人就独任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陈婧婧为本案的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将于2026年7月28日上午9时采用网络在线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玉林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