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象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广东越启兰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广州小象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委托合同纠纷仲裁案【案号:(2026)玉仲字第87号】仲裁庭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裁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广西玉林市广场北路52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玉林仲裁委员会2026年6月22日